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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和打击倒卖车、船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7-05 12:36:4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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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和打击倒卖车、船票活动的通知

公安部等


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关于坚决制止和打击倒卖车、船票活动的通知
公安部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交通厅、局,各港务局、海运局、航运局,各铁路局:
今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人民日报》刊载了关于北京地区“火车票贩子不择手段敲诈欺侮旅客”的读者来信和记者的“调查附记”,中央领导同志看后当即指出,类似这样的票贩子,有一个抓一个,送去劳改;这实际上就是黑社会,要发个通知,全国类似这样的事都要抓。公安部、铁道
部、北京市委立即开会研究部署打击票贩子的工作。北京地区对票贩子虽进行过多次清查取缔,但由于处理不严,大都只予以罚款或治安拘留几天即释放,以至倒卖火车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没有得到有效制止。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正常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北京市公安机
关和铁路公安机关于十一月二十三日当晚即着手整顿售票秩序,打击倒卖火车票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二十五日已抓获五十二人,对其中的“票霸”将依法从严惩处。交通部已于十一月五日和六日,召开主要客运港口会议,就坚决制止和打击倒卖船票活动作了专门部署。
倒卖车、船票的活动以及类似这样的倒卖其他票证的活动,全国各地都有。望接此通知后,按照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认真研究部署,抓紧行动。当前要集中力量坚决制止和打击倒卖车、船票的违法犯罪活动,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公安、铁路、交通港航部门要密切配合,立即组织力量,对客运车站、码头及其售票地点的秩序进行整顿,及时发现和打击倒卖车、船票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售票秩序和治安秩序,保护旅客的正当权益。
二、在整顿中,对倒卖车、船票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对以倒卖车、船票为常业的,结成团伙、内外勾结或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倒卖车、船票的,要做为打击重点,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逮捕、判刑劳改;对多次倒卖车、船票,屡经教育不改的,可收容劳动教养
;对有一般倒卖车、船票违法行为的人,除没收其非法所得外,还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三、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铁路、交通港航部门,加强对客运车站、码头及其售票地点的治安管理。倒卖活动比较突出的售票场所要派出民警维护秩序,加强巡逻,并布置秘密力量,及时发现和打击倒卖活动。
四、铁路、交通港航部门要加强车站、码头售票处的管理,整顿售票秩序,改进售票方法,严格售票制度,整顿各种售票渠道,堵塞漏洞。同时,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坚持售票的管理制度,不搞拉关系开后门,防止将车、船票流入违法犯罪分子手中。
五、在车、船票售票处要张贴公告,严禁非法倒卖车、船票。教育和动员广大群众不买高价票,发现倒卖车、船票的要检举揭发,自觉同倒卖车、船票的违法活动作斗争。



1985年11月30日

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烟党(2002)26号



中共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党委),郑州烟草研究院、合肥设计院、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党委,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组: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党中央在新时期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文件,是当前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为贯彻落实《纲要》,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烟草行业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行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贯彻《纲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烟草行业历来重视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1994年以来,国家局党组在全系统部署并开展了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围绕烟草行业的中心工作,有效地开展了“五个三”教育,即增强“三感”(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强化“三性”(系统性、理论性、层次性),狠抓“三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实现“三爱”(爱国、爱厂、爱岗),塑造“三形”(个人形象、企业形象、行业形象)活动。初步建立了各级各类人员岗位道德规范,干部职工素质不断提高,敬业爱岗蔚然成风,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大量涌现。但是,烟草行业的道德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单位道德建设基础薄弱,一些干部职工对道德全面建设缺乏认识;道德失范现象在行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单位和一些干部职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大手大脚、铺张浪费时有发生,生产经营活动中还存在不规范、不讲信用等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在行业内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因此,各级党组(党委)要从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党中央制定《纲要》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要充分认识加强道德建设对提高行业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树立良好形象,保证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把贯彻落实《纲要》作为行业“十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要充分认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给烟草行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加强行业道德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出成效来。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行业特点,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紧迫的任务,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工程,我们要把道德建设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紧密结合新形势,围绕中心工作,突出行业特点,集中力量,提供有利条件,下定决心,毫不放松,把道德建设抓紧抓好。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在全行业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试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行业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干部职工队伍,推动行业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奋斗目标
  认真落实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行业干部职工的战略任务。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大力加强行业的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守道德规范的自觉性,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基本规范,争做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进一步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实现以“服务、规范、诚信、敬业、奉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意识和以“优质”为基本要求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树立“群众满意、社会称赞、政府放心”的良好社会形象,培育一批有说服力、有影响力的道德先进典型,杜绝严重影响行业形象的道德失范现象的发生,做道德建设的模范行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积极作用,破除干部职工头脑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保守、封闭、僵化的道德观念,增强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要正确运用物质利益原则,反对只讲金钱、不讲道德的错误倾向,为行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2、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要继承中华民族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弘扬优秀道德文化遗产,反对封建道德观念。要发扬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道德,大力宣传和弘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艰苦奋斗、务求实效,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要积极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文明成果,以我为主,洋为中用,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崇洋媚外思想,坚决摒弃西方颓废的人生观、价值观。
  3、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要把“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判断一切思想、行动和事物的价值大小和有无价值的最高标准。既要充分尊重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民主权利,鼓励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物质利益,又要引导他们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反对见利忘义,杜绝自由主义与极端个人主义的滋生和蔓延。
  4、坚持注重效率与维护社会公平相协调。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效率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手段,要把效率和公平的统一作为烟草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目标。特别是在关系到行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行业前途与命运的组织结构调整中,要形成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念,促进行业发展,保持行业稳定。
  5、坚持先进性要求与广泛性要求相结合。要坚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先进性道德要求,不断引导,使之成为广大干部职工乐意接受的广泛性道德要求。同时要立足于行业实际,制定与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水平相适应,具有现实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干部职工起规范作用的道德准则。要大力倡导共产党员和各级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引导干部职工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
  6、坚持道德教育与日常管理相配合。要广泛进行道德教育,普及道德知识和道德规范,引导和帮助干部职工加强道德修养。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道德约束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把思想道德贯穿于日常管理之中,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为道德建设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四)主要内容
  认真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基本内容的新时期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教育,重点对“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20字基本道德规范进行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成为行业全体干部职工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后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要坚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大局意识,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要深入开展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艰苦创业、勤奋工作,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反对好逸恶劳、愚昧迷信和歪理邪说。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干部职工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要大力倡导以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规范,鼓励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做一个好职工。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干部职工在家庭里做个好成员。
  全行业要以“服务、规范、诚信、敬业、奉献”作为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全行业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更新观念,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以敬业树立信心,以奉献树立形象,以服务开拓市场,以诚信赢得信赖,以规范增强内功的职业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以“优质服务”为重点,进行分类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业道德建设的实效。要切实加强领导机关的职业道德建设,按照“敬业、务实、高效、廉洁”的要求,进一步转变作风,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特别重视基层“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增强职业精神,养成良好职业习惯。
  三、营造氛围,教管并举,树立典型,深入持久地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道德建设的方法是否有效,关键要看它是否科学,是否有吸引力。要把干部群众接受不接受、喜欢不喜欢、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尺度。要认真总结烟草行业职业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新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机制,狠抓落实。
  精神产品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情操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要强化阵地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大力宣传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行为和高尚品质,满腔热情地宣传行业两个文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反映新时期道德要求的新事物、新典型,激励干部职工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要坚决批评各种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帮助干部职工辨别是非,抵制恶丑。行业内的宣传机构和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形式,对行业两个文明建设成果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为推进行业道德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道德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融入到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之中。要在行业网站和各单位的内部网上设立道德建设专栏,发布相关信息,推动行业道德建设活动的开展。
  教育引导和习惯养成是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关键环节。要通过有效的教育手段,坚持不懈的在干部职工中进行道德教育,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把行业职业道德准则,不断灌输到干部职工的头脑之中,让干部职工分清是非、善恶、美丑。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把思想引导与利益调节、精神鼓励和物质激励统一起来,把提倡与反对、引导与约束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风气的形成。在《纲要》的贯彻落实中,要抓好日常管理工作,把道德教育寓于人们的行为养成之中,避免就道德抓道德的现象的出现。要完善和健全岗位规范和职业道德标准,把职业道德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点内容;要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与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结合起来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道德规范在实践中得到落实。
  先进集体、先进人物是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榜样,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要广泛开展向典型学习的活动。要善于发现典型和运用典型,特别要用行业内和本单位的典型来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让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对行业内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要大力表彰、广泛宣传,营造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对违反道德规范,给行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严肃查处。
  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深入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能吸引干部职工普遍参与的道德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在全行业大力开展以“优质服务创效益”为主题的职业道德竞赛活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开展文明单位评比和“五好班子”(理论学习好、团结协作好、勤政廉政好、基层管理好、企业效益好)、“五好职工”(思想品德好、技术业务好、遵纪守法好、劳动态度好、团结互助好)、“五好家庭”(工作学习好、尊老爱幼好、家庭和睦好、勤俭持家好、邻里关系好)为主题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四、切实加强领导,率先垂范,确保道德建设的实效
  各级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是道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抓好道德建设工作。各级政工、人事、教育、科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等党政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在党组(党委)的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要把道德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列入领导班子政绩考核之中。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完善措施,扎实推进。要集中力量抓好影响大、示范作用强、受到关注的实事,促进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要加强对《纲要》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道德建设中发生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道德建设的实效。
  党员干部在道德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是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治本之道。各级党组(党委)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增强他们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表率的自觉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道德修养,自觉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自觉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切实转变作风,不断进行自我修养、自我改造;要自觉地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严以律己,追求高尚的精神境界和道德情操;要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树立正确的权利道德观,做带头勤政廉政的模范;要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做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模范;要对党忠诚,对事业恪尽职守,一心为公,勤政为民,对同志以诚相待,做带头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模范;要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做带头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干部考察中,要切实做好思想道德素质的考察,要将道德素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00二年六月十四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0年修订本)的通知》将本文废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报批的请示》(上证上〔97〕098号)收悉。
经审核,批准你所报送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请予发布实施。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上市公司、上市协议、上市推荐人
第一节 上市公司
第二节 上市协议
第三节 上市推荐人
第三章 股票上市的申请、审查与信息披露要求
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
第二节 配股
第三节 送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四节 内部职工股与公司职工股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
第四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五章 股权管理事务与信息披露事务
第一节 董事会秘书
第二节 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
第三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涉及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第六章 定期报告
第七章 临时报告
第一节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第二节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
第三节 应当即时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四节 其他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
第五节 有关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临时报告
第六节 公司的合并、分立
第八章 停牌、复牌
第九章 上市公司状况异常期间的特别处理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二节 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异常期间的特别处理
第三节 上市公司其它状况异常期间的特别处理
第十章 暂停上市、终止上市
第十一章 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第十二章 罚 则
第十三章 释 义
第十四章 附 则
指 引
特别指引
第一号 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当事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操作指

第二号 上市股票持有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操作指引
第三号 公开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指引
附 录
1.标准上市协议(待定)
2.本所有关上市收费标准(待定)
3.上市推荐人资格申请表

第一章 总则
1.1 为规范证券上市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证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1.2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1.3 经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申请在本所上市,应根据本所要求提交相关的文件、材料,经本所审查合格后安排上市。
1.4 本所依据国家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和本所其他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及上市推荐人进行监管。

第二章 上市公司、上市协议、上市推荐人